關于開展建築施工揚塵防治建築起重機械高大模闆安全管理專項督查的通知

鄂建安辦〔2019〕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局,武漢市城建局:

根據《住建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當前安全防範工作的緊急通知》(建辦質電〔2019〕43号)和《省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關于開展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攻堅的通知》(鄂污防攻指文〔2019〕1号),進一步鞏固建築施工揚塵防治工作成果,加強建築起重機械、高大模闆等危大工程安全監管。決定自11月11日起對全省部分地區開展建築施工揚塵防治和起重機械、高大模闆安全管理專項督查。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督查内容

(一)揚塵防治工作落實情況。督查各地住建部門和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貫徹落實《2019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揚塵防治工作方案》(鄂建辦〔2019〕43号)情況,施工現場揚塵防治“六化”措施落實情況,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及《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2018年修訂)情況。

重點督查縣(市)區以及城市邊緣等管理薄弱區域的施工揚塵防治管控工作。

(二)起重機械及高大模闆安全管理情況。督查各地住建部門和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貫徹落實《關于開展2019年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鄂建辦〔2019〕109号)文件要求,重點檢查高大模闆腳手架所用建築周轉材料性能,起重機械安裝拆除、頂升加節、使用維護等部位環節的安全管理,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論證及按方案組織施工情況。

二、督查地區和督查方式

(一)督查地區。本次督查地區包括:武漢、鄂州、黃石、黃岡、鹹甯、仙桃、天門、潛江、孝感。

(二)督查方式。每市州抽取2個縣(市)區,每縣(市)區随機抽查2個揚塵防治工程項目和1個起重機械、高大模闆工程項目,仙桃、天門、潛江各随機抽查3個工程項目的揚塵防治情況和1個工程項目的起重機械、高大模闆安全管理情況。

三、督查時間及分組安排

(一)督查時間。11月11日-18日,具體出發時間由各督查組自行安排。

(二)分組安排。分2個督查組,每組組長1名,檢查專家2名,具體分組情況如下: 

第一組:督查武漢、鄂州、黃石、黃岡、鹹甯。

組長:周偉 省質安總站副站長

成員:陸亞飛(專家兼聯絡員,電話:027-67120972)、起重設備專家。

第二組:督查孝感、仙桃、天門、潛江。

組長:楊碧華 省質安總站副站長

成員:郭陸(聯絡員,電話:027-67120972)、起重設備專家。

四、其他事項

(一)受檢地區需準備書面彙報材料,内容包括建築施工揚塵防治工作推進情況,專項治理行動開展情況,以及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其他未檢地區将上述工作開展情況的書面材料于11月18日前報廳安委會辦公室。

聯系人:郭陸;聯系電話:027-67120972。

(二)各督查組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隐患以書面形式反饋給當地主管部門和有關企業,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議。

(三)督查期間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精神和我省實施辦法,輕車簡從、突出實效。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安委會辦公室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