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用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專家管理系統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局,各有關單位:

為充分發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專業人才作用,為行業提供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技術支撐和方便快捷服務,省廳組織研發了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專家管理系統,現正式上線啟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系統主要功能

該系統按專業分類分别建立省、市兩級工程質量安全檢測專家庫,為省市住建主管部門、建築業企業及有關單位開展建設工程質量安全“雙随機一公開”檢查(督查)、事故調查處理、安全生産評價、工程技術咨詢、危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應急搶險等工程質量安全生産管理活動提供專家支持。各單位可登錄系統,根據需要指定條件随機抽選專家。

二、系統管理權限及專家庫管理

系統分省、市、企事業單位三級權限。企事業單位權限主要是申報專家;市級權限為審核市級專家入庫,推薦省級專家,維護管理市級專家庫;省級權限為審核省級專家入庫,維護管理省級專家庫;各級權限均可進入系統抽取專家。專家申請和專家庫的維護按附件《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專家庫管理辦法》進行。

三、系統啟用時間及登錄地址

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專家管理系統于2019年11月10日正式上線。

登錄網址:http://zlaqzj.hbcic.net.cn:8010/zhgd_sgzl/logon

或先登錄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從首頁依次點擊:廳直—省質安總站—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專家管理系統。

四、專家申報

系統上線後,行業管理部門、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建築施工企業和檢測機構等有關單位可登錄系統申報專家。專家申報條件見《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專家庫管理辦法》。各市州管理部門可與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聯系獲取市級管理權限,在網上開展專家審核和推薦工作。

專家申報方式分單位申報及個人申報兩種。單位可登陸系統首頁注冊後進行申報。個人則需先向當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賬号後登陸系統申報。在系統首頁有《用戶操作手冊》介紹系統操作、系統應用方法。

五、有關要求

1.專家申報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10日,請各地積極組織相關單位申報,争取建立比較完善的省市兩級專家庫。

2.請各市州嚴格審核專家資料,及時完成專家資格審核和省級專家推薦工作。

3.各有關單位要盡快掌握系統使用方法,正确利用系統開展專家申報、抽取等相關工作。

聯系人:彭慧 027-67120973、QQ:6760435  

技術支持電話:唐工 15334508860、QQ:489554817 

附件: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專家庫管理辦法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11月8日

附件:

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專家庫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充分發揮專業人才作用,提升我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水平,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專家(以下簡稱專家)是指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相關要求,以個人名義從事和參建設工程質量安全“雙随機一公開” 檢查(督查)、評價技術咨詢新技術推廣運用、事故鑒定與調查處理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公共安全應急管理涉及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  專家活動,堅持科學規範、客觀公正的原則,專業崗位能力、知識和經驗,為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提供相關政策咨詢、技術支持和專業服務

 

第二章 管理使用

 

第四條  專家按專業分類,劃分省、市兩級建立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專家庫(以下簡稱專家庫)實施适時動态管理。專家庫由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托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以下簡稱省質安總站)管理,省質安總站負責定期評估庫内專家履職情況,時清不履職或失職、不具備條件專家,及時補充新成員

第五條  省質安總站負責建設運行維護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專家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專家管理系統)。

第六條  專家庫由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檢測管理三類組成。專家從行業主管部門、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建築施工企業和檢測機構管理和技術工作崗位的在職及退休(含内退)人員中優選其中:

質量分類:岩土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軌道交通、通風空調、建築電氣、給排水(防水)、建結構(混凝土結構、鋼結構、木結構)、裝飾裝修及其它

檢測分類:建築材料、地基基礎、主體結構、鋼結構、建築節能、室内環境、建築幕牆、設備安裝及其它

安全分類:基坑工程、模闆工程及支撐體系、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幕牆安裝工程、鋼結構、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水下作業工程、裝配式建築混凝土預制構件安裝工程、施工臨時用電及其它

第七條  入庫随機抽取、選用專家,登錄專家管理系統輸入專家類型與級别、專業特長和工作經曆、履職情況、執法資格等條件,随機抽取符合相應條件的專家。具體由省市住建主管部門、建築業企業及有關單位,結合實際,根據專業屬性、工程類别、具體事項和任務需要等因素,綜合考慮。

第三章  專家權責

 

條  入庫專家接受委托參與以下工作:

1、開展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調查研究,為行業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意見;

2、參與起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有關法規和技術标準;

3、參加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檢查督查;

4、組織開展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新工藝、新技術鑒定活動。

5、參與建設工程技術方案、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論證和咨詢;

6、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為建設工程搶險救援提供技術指導;

 7、為行業内培訓活動提供技術服務;

 8、行業管理部門或企業需求的其他技術性工作。

條  入庫專家履職的責任和義務:

1、收到邀請通知後,如無特殊理由,應積極主動參加活動做好相關專業工作準備和知識儲備

2、積極發揮自己的專業特長,秉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精準規範,提供專業服務,并對自己意見觀點和行為終身負責;

3、對涉秘、涉及知識産權或其它不便于對外公開事項,必須嚴格遵守各項保密規定。

第十條  入庫專家享有的權利:

1、知曉自己被邀請參加的工作或活動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參加;

2、在活動中獨立發表自己的意見和觀點,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幹涉;

3、獲得參與檢查評審、咨詢、論證等活動的工作補貼或勞務報酬;

4、自願退出專家庫。

 

第四章 申報管理

 

第十條 入庫專家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誠實守信、學術嚴謹、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道德素養

(二)熟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掌握相關規範和技術标準,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及管理工作10年以上;

(三)具有大專以上學曆和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紮實的專業知識及豐富的工程實踐經驗;

(四)具有較強的分析、判斷及決策能力,能淺析表達自己的意見和觀點,在行業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權威性;

(五)身體健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精力充沛,能夠勝任深入現場進行察、調研、檢查等工作;

(六)行業内資深專家,可适當放寬年齡條件。

第十條 專家除滿足以上基本條件外,按專業要求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工程質量管理

市級專家條件:

1.熟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熟練掌握工程質量管理的标準規範及技術規程,具有堅實的專業基礎知識及豐富的實踐經驗,并從事工程技術質量管理工作10年以上;

2.具有大專以上學曆及副高級以上技術職稱,擔任過單位或部門質量主管工作崗位;

3.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堅持原則、學術嚴謹、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道德素養。

省級專家條件:

在具備市級專家條件基礎上,要求從事工程質量管理技術工作15年以上,同時具有較強的分析、理解、判斷及口頭和書面表達能力,社會責任意識感強,在全省行業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權威性。

(二)施工安全管理

市級專家條件:

1.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監督、安全咨詢、安全檢測等安全相關工作10年及以上。

2.建築企業工程技術人員具有建築施工、岩土工程、市政工程等專業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監督機構人員具有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高校教師具有相關專業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3.具有科及以上學曆,持有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一級建造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岩土工程師等注冊業資格和證書且從事相關專業8年以上者可優先入選。

省級專家條件:

1.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監督、安全咨詢、安全檢測等安全相關工作15年及以上。

2.具有建築施工、岩土工程、市政工程等專業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關專業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曆,持有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一級建造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岩土工程師等注冊業資格和證書且從事相關專業10年以上者可優先入選。

(三)工程質量檢測

市級專家條件:

1.檢測機構、建築施工或預拌混凝土等企業具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

2.具有10年以上從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經曆,擔任技術或質量負責人的優先。

省級專家條件:

在具備市級專家條件基礎上,要求具備良好的政治素養,具有本專業大專以上學曆,從事專業技術檢測及質量管理工作15年以上;同時具有過硬的相應專業檢測技術能力和豐富的檢測管理工作經驗,在全省檢測行業内有一定知名度和權威性。

第十條 入庫專家聘任程序:

(一)單位或個人登錄省專家管理系統填寫專家申請表和單位審核意見,并提交相關資料。 

(二)市州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相關管理部門根據申報資料(學曆、職稱、資格證書技術成果的原件、複印件等)對申請人進行審核、遴選,對符合市級專家條件的被推薦人予以通過,進入市級專家庫;對符合省級專家條件的繼續向上一級推薦申報省級專家。

(三)省質安總站對申報省級專家的申報資料進行審核、遴選,符合條件的予以通過,進入省級專家庫。

(四)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适時下發文件,公布入庫專家人員名單。

第十條 省質安總站對專家庫實動态管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專家資格:

(一)弄虛作假僞造申報資料的;

(二)嚴重過失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的;

(三)違背職業道德,在從事專家活動過程中顯失公平的;

(四)一年内多次被抽取後無特殊原因不參加有關活動的;

(五)洩漏工作秘密或其他不準公開的工作内容的;

(六)在開展的各項活動中,因違規收取報酬或禮(金)品等行為,被舉報并查實的;

(七)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的。

第十條  專家庫專家每屆任期為3年,到期後予以調整。

 

第六章 附則

 

第十條  本辦法由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